
可持續發展(綠色發展)是人類社會發展的必然趨勢,也是中國發展新質生產力的重要內涵。可持續發展對于出口企業而言,更應關注的是對產品的可持續性要求。如歐盟的絕大部分可持續發展相關法規,其對歐盟外企業的要求主要是針對產品的。
歐盟的產品可持續法規層出不窮,從早期針對電子電器產品的 ROHS 指令、WEEE 指令,到全面覆蓋各類產品的 REACH 法規;從主要關注有害物質的法規,到關注能效和某些循環因素的 ErP 指令; 進而發展到全面包含各類可持續因素的電池法規。現在發展到覆蓋各類產品、關注各類產品可持續因素的《可持續產品生態設計法規(ESPR)》。
歐盟 ESPR 法規將對全球產品生產和供應產生持續深遠影響,值得國內所有產品出口企業關注。
可持續產品生態設計法規
ESPR 法規的背景和目標
歐盟認為,歐盟能源相關產品指令(ErP)在降低能源相關產品一次能源需求和某些循環因素方面比較成功,其方法可逐步解決所有產品的可持續性問題。但是,ErP 指令存在兩個方面的缺陷,一是覆蓋的產品范圍較窄,主要是能源相關產品,二是約束的產品生態因素較少,主要是產品能效和少數循環因素。歐盟為了兌現其綠色新政承諾,加速向循環經濟模式轉型,決定擴展 ErP 方法到更廣泛的產品,以系統地解決各類產品的環境可持續性的關鍵問題。
ESPR 法規的目的是通過提高產品的循環性、能源績效、可回收性和耐用性等,顯著提高投放歐盟市場的產品的可持續性,并減少產品在其生命周期內的整體碳足跡和環境足跡。

可持續產品生態設計法規
ESPR 及其主要要求介紹
1. ESPR 法規名稱
ESPR 法規英文名稱是"REGULATION (EU)2024/1781 OF THE EUROPEAN PARLIAMENT AND OF THE COUNClL of 13 June 2024 establishing a framework for the setting of ecodesign requirements for sustainable products, amending Directive (EU) 2020/1828 and Requlation (EU)2023/1542 and repealing Directive 2009/125/EC",我們可以將其簡稱為歐盟可持續產品生態設計法規,縮寫為“ESPR”。
2.ESPR 法規主題
ESPR 建立了一個框架,基于這個框架歐委會將制定針對各類具體產品的授權法案,用于規定產品投放歐盟市場時必須遵守的生態設計要求。ESPR 還規定了數字產品護照要求,以及防止未售出消費品被銷毀的要求。
3.ESPR 法規適用的產品范圍
ESPR 法規適用于投放歐盟市場或在歐盟投入使用的任何實物商品,包括零部件和中間產品。只有食品、飼料、藥品、獸藥、活的動植物和微生物、源自人體的產品、與其未來繁殖直接相關的動植物產品、車輛不適用。
歐委會會通過“工作計劃“確定優選納入的產品組清單。首個工作計劃將在2025年4月29日前通過,并優先考慮以下產品:(a)鋼鐵;(b)鋁:(c)紡織品,特別是服裝和鞋類;(d)家具,包括床墊:(e)輪胎:(f)洗滌劑;(g)油漆;(h)潤滑劑;(i)化學制品;(J)首次設定生態設計要求的能源相關產品,或將根據 ESPR 法規進行評審的 ErP 指令范圍內的能源相關產品;(k)信息和通信技術產品和其他電子產品。
4.ESPR 法規生效時間
ESPR 法規已于2024 年7月18日生效,同時取代原 ErP 指令。2026年底前,原 ErP 指令對某些產品仍適用,這些產品主要包括 ESPR 列出的19 類產品(產品名單見法規第 79 條)。已經被 ErP 指令覆蓋的產品,仍將適用 ErP 指令,直至其對應的實施措施被廢除。對于具體產品,其生態設計要求的生效時間將在產品對應的授權法案中規定。
5.ESPR 法規與中國企業相關的主要要求
ESPR 法規規定:只有符合 ESPR 配套授權法案中規定的適用生態設計要求的產品,才能投放歐盟市場。中國企業作為歐盟外的企業,有些ESPR要求會直接或間接相關,必須清楚了解并確保符合。
作者:SGS管理與保證事業群 陳慶今博士
下期預告
下一期SGS專家將深入講解“ ESPR 法規與中國企業相關的主要要求及國內企業如何應對 ESPR” ,敬請關注后續的分享!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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