中國國家發(fā)展和改革委員會(NDRC)于2020年1月16日發(fā)布了[2020]80號通知,禁止在化妝品中使用微珠。

包括:
到2020年年底,禁止生產含有塑料微珠的化妝品
到2022年年底,禁止銷售含有塑料微珠的化妝品
國家發(fā)改委于2020年7月10日發(fā)布了[2020]80號通知,并進一步發(fā)布了[2020]1146號通知,詳細說明了此次禁令的范圍:
化妝品禁用范圍:
用于磨砂,去角質和清潔等的淋洗類化妝品,例如沐浴露,潔面乳,磨砂膏和洗發(fā)水。 還包括牙膏和牙粉。
化妝品中微珠的定義:
故意添加且小于5mm的塑料顆粒
化妝品和個人護理產品的制造商應意識到這些新限制,這些限制將于2020年年底生效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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